1. 计费概述
1.1. 充值订购:您在使用火山引擎产品或服务前,需按平台支持的支付方式和币种(人民币)提前预充值,以订单方式订购。任何情况下,您均应按开通、购买某项产品或服务时接受并同意的相关规则按时付款。若您以线下协议的方式开通、订购产品或服务的,具体计费结算规则以线下协议约定为准。无论以何种方式计费或付款,付款主体应与您向火山引擎申请产品或服务使用的在本平台注册或实名认证的账号主体名称一致,您理解并同意,如因付款主体与认证主体不一致导致任何金融合规问题,您将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造成的火山引擎及火山引擎关联公司的一切损失。
1.2. 支付方式:您可通过网银、支付宝、微信、线下银行对公支付等方式向火山引擎进行预充值(为保证产品或服务的持续性,如您选择线下支付费用的,应预留合理时间,火山引擎核实到账情况后完成您的账号充值)。您可直接使用预充值款项向火山引擎支付产品或服务费用。您有义务及时支付您的到期费用,且需注意及时补足账户余额,以确保您订购的产品或服务的持续使用。如您不再使用,您应及时关闭或终止相关产品或服务。
1.3. 您在火山引擎账户中充值余额如有提现需求的,可在控制台提交工单,我们将及时协助为您进行相关处理。
1.4. 账单、规格、服务开通和截止日等以火山引擎系统记录为准,您可通过控制台查询。
2. 价格及费用
2.1. 产品或服务具体详细的扣费规则将在订购页面、火山引擎网站的产品相关页面予以列明公示,且以公示的当时有效的计费模式和标准计费。
2.2. 您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您可选择预付费或后付费的服务。
2.2.1. 预付费是先付费后使用,即按包年包月、资源包计费。您可通过预充值账户余额直接下订单购买,或通过火山引擎支持的支付方式直接下订单购买,下单时扣费。足额付费且成功订购后,火山引擎开始为您提供服务。
2.2.2. 后付费是先使用后付费,即按量计费。开通服务后立即为您提供服务。根据服务计费规则,按小时、天或月等周期为计费周期,按1个计费周期实际使用量计费出具账单,并按账单金额直接扣减您的火山引擎账户余额。
2.3. 报价调整:您理解并认可,服务期内火山引擎可能酌情调整报价及计费,请以产品/服务相关页面最新公布的内容为准。您在火山引擎官网发布相关产品/服务计费调整的公告生效日期之后下单的预付费或后付费产品/服务,将按调整后的计费方式进行计费。如您不同意前述计费调整,您应立即停止使用产品/服务,如您继续使用相应产品/服务,则应视为您理解并同意按火山引擎最新公布的收费标准及方式支付相应费用
3. 计费说明
下表是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平台计费项,实际价格以下单页面展示为准。
3.1. 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平台服务按月预付费计费项均按月订购并在订购时进行扣费,成功订购后立即生效。
3.2. 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平台一次性计费服务有效期一年,过期自动失效。
3.3. 已购的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平台未到期前,暂不支持补购,您可选择大模型服务包作为增量包购买。
3.4. 每个增值服务计费项有效期单独计算,即使购买多个同规格计费项,有效期也不会叠加。
3.5. 各计费项有效期内暂不支持规格的升降级。
3.6 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平台服务后付费计费项均按日结算出账,在开通服务后开始计算用量与费用。
4. 续费
4.1. 您可以分别对已购买的版本或增值服务进行续费,续费时长以月为单位计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只续费了某个增值服务,但是未续费版本,则当您的版本到期后,您无法进入火山引擎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平台;如果您同时购买了版本和增值服务而仅续费了版本,则增值服务将在到期时自动关闭。
5.1. 如果您在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平台服务到期当日的24时前,仍未能完成重新订购,火山引擎将关停对应的服务入口,且在到期30天内若您没有完成续费,产品内的数据将会被清空,无法恢复。
5.2. 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平台服务各计费项到期有未使用资源的,火山引擎不支持结转、继续调用且不支持任何形式退款。
5.3 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平台服务中后付费计费项欠费超过24小时将暂停服务,暂停服务期间无法再次调用服务也不会产生新的收费项,欠费暂停服务后补齐欠款次日服务恢复正常。
6. 退订
6.1. 高质量数据集建设平台服务不支持退订。您已支付的费用,不支持退款。
7. 税费及发票
7.1.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火山引擎平台上产品或服务定价均为包含增值税的金额。在服务提供过程中或产品使用期内,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发生变化的,火山引擎平台上产品或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应按照国家税收政策相应调整,不含税价格保持不变。
7.2. 我们支持您根据您在火山引擎账户已成功订购的订单和/或已出具的账单金额向您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未消耗的预充值金额不支持开票。您可以通过火山引擎控制台-费用中心-发票管理或火山引擎不时指定并及时通知的其他渠道向我们申请增值税发票,我们将在收到您的发票申请后及时向您开具增值税发票。如您使用的服务对应的服务规则与本条约定不一致或双方另有约定的,应适用该等特定服务规则或双方另行约定的条款和条件。
7.3. 我们将根据您购买的具体产品或服务类型,按照如下发票内容向您开具增值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