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与网站同属于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App主办者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向电信主管部门参照网站备案的方式履行备案手续,登记实名、网络资源和业务等信息。若未履行备案手续,不得从事App互联网信息服务。
相关规定请参见:
是的,常见手机端应用属于App备案范围。只要该应用在中国大陆地区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并通过智能终端预置、下载或安装等方式向用户提供服务,就应按照App备案要求办理。具体是否需要备案,还要结合是否联网、是否上架分发平台、是否面向中国大陆地区用户提供服务判断。
参照网站备案的方式,App主办者通过接入商备案系统提交备案申请,由主办者所在省级通信管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可通过 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 查看备案结果。
备案材料需提供主办者的真实身份信息、App基础信息、网络接入信息等,请参见《一图读懂App备案》。
注意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在履行备案手续时,还应向其住所所在地省级通信管理局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具体请参见:准备前置审批
App备案应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并能够对App服务负责的主办者办理。主办者通常应与App使用域名的实名认证主体保持一致,并通过接入服务商备案系统提交申请。若App的开发者、运营者和域名持有人不是同一主体,建议先确认实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并承担责任的主体,再提交备案。
通常需要准备App名称、App图标、运行平台、包名或Bundle ID、公钥、MD5或SHA-1指纹值、SDK功能类型与服务厂商信息、可用于备案的云资源、App解析到接入服务商的域名等材料。若App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等前置审批内容,还需要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不同省份和不同服务内容可能存在补充材料要求,提交前建议以控制台提示和管局规则为准。
能够安装运行在安卓、ios等操作系统平台,以及小程序、快应用的软件开放平台的应用程序,都需要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完成App备案。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大陆地区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主办者,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App是指包含智能终端预置、下载、安装的应用程序,以及基于应用软件开放平台接口开放的应用形态。
注意
若App单机、不联网且不需要上架分发平台(应用商店)不强制备案,也可以咨询对应上架的应用商店,以实际要求为准
若App单机、不联网且需要上架分发平台(应用商店),需要到云服务商进行备案
不属于。小程序备案需要到微信或其他小程序平台进行办理;公众号不需要备案。
需要。每一个App都需要履行App备案手续。
需要。网站备案号和App备案号属于不同服务类型的备案编号,如下: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20011111号-1
App备案号:京ICP备20011111号-1A
不需要,未备案过的域名可以直接用来进行App备案,注意App备案的域名实名与备案主体保持一致。
App名称应填写安装在手机或终端后,公众能直接看到的App图标下方显示的名称。
若App安装后对外展示的名称发生变化,应及时办理备案变更。若安装后显示的名称不改变,则不用进行备案变更。
gov.cn、bj.cn 等类别二级域名支持备案到四级域名。
App特征信息中的MD5值指是App证书的数字指纹值,详情请参见:App特征信息获取与填写规范。
如果App在不同的运行平台使用相同的名称,则只需要备案一次,最终会发放一个备案号。
如果App在不同的运行平台使用不同的名称,则需要按照不同的App完成多次备案,最终发放多个备案号。
已备案App新增运行平台时,通常应提交变更类业务。例如,原App仅备案安卓平台,后续新增iOS平台,应补充iOS的Bundle ID、公钥、SHA-1指纹值等特征信息。具体入口以火山引擎备案控制台展示为准。
使用外部SDK为选填。

可以备案,目前未获批版号的游戏可先通过申请游戏测试,平台审核通过后,将对满足测试要求的游戏提供《测试游戏备案辅助证明》用于帮助游戏办理App备案。
说明
如申请到TapTap平台《测试游戏备案辅助证明》,在App备案时,相关包名、服务名称填写示例如下:
目前仅广东省要求授权只能进行一次,即A主体授权给B主体后,B主体不能再授权给C主体。其他省份目前均允许多级授权。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影视、宗教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App,在办理备案时通常需要提交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文件。用户应根据App实际开办内容选择对应前置审批类型,并上传审批文件。若无法判断是否涉及前置审批,建议先确认业务内容、资质文件和属地管局规则后再提交。
两者均属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一种,为并列关系。
用户需要将在其他服务商已备案完成的App转入火山引擎,可以通过火山引擎备案控制台提交接入备案流程操作,详情请参见:接入备案。
需要。App应用转移主体后,由转移后的开发者主体重新进行App备案。
省级通信管理局在收到App主办者提交的备案材料后,材料齐全并准确的,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备案,发放备案编号,并通过短信、邮件形式告知,主办者也可以通过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管理系统自行查询。材料不齐全或不准确的,省级通信管理局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此外,App主办者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备案编号,分发平台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其分发的App备案编号。
需要。App主办者应在App设置、介绍或其他显著位置标注备案编号,并建议在备案编号附近链接工信部备案管理系统,便于公众查询核对。若App在应用分发平台上架,也应按分发平台要求展示备案编号。
注意
存量App,指《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发布前已开展业务的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