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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与合作
万有商城平台服务费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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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有商城平台服务费规则
尊敬的万有商城服务商:
依据万有商城三方产品服务商合作协议及万有商城服务商合作管理规范的相关规定,万有商城平台服务费(以下简称“平台服务费”)具体规则说明如下:
  1. 平台服务费规则执行期间:2026年6月1日 2026年12月31日
  1. 万有商城运营方(以下简称“运营方”)将根据服务商在万有商城每季度的应结算订单实收现金总额,按照平台服务费收取标准,收取当季度的平台服务费。
  1. 服务商应通过银行对公转账的方式向运营方支付平台服务费用,运营方收款信息如下:
  • 【账号名称】北京火山万有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酒仙桥科技金融支行
  • 【账号】110948368410101
  1. 平台服务费收取标准及说明:
市场
产品类目
平台服务费收取标准
说明
万有商城
万有三方产品
5%
1)仅支持预付费订单;
2)当前按季度与服务商进行结算;
3)运营方向服务商开具与平台服务费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为*生产生活服务*技术服务费,税率为6%)
4)服务商需在收到运营方开具的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向运营方支付与发票金额等额的平台服务费。
5)若服务商未按要求在指定时间周期内向运营方支付平台服务费,运营方有权优先从服务商缴纳的保证金中进行扣除。
*注: 请服务商理解并知悉,运营方从未放弃/或部分放弃对所提供服务进行收费的权利。
  1. 运营方有权根据市场发展、经营政策等原因:
  • 对平台服务费优惠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或延长、缩短优惠政策的执行期间。
  • 细化产品类目,并对不同产品类目对应的平台服务费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 届时运营方将提前通知服务商,调整后的新政策执行时间以通知/公告内容为准。
  1. 运营方在法律法规允许,及万有商城相关协议的范围内,对本平台服务费规则具有解释权。
感谢您对火山引擎万有商城的支持!
火山引擎万有商城运营方
最近更新时间:2026.06.09 12: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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