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服务(网站/App)备案完成并获得备案号后,必须在服务(网站/App)开通后的30日内进行公安联网备案。
说明
如需了解公安联网备案的操作流程,请进入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找到并下载 《网站备案指引》,阅读并了解网站备案用户手册,准备公安备案申请所需的信息,如下图所示:
公安备案审核通过后,您需在30日内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在您的已备案网站详情中,复制网站公安机关备案号,下载备案编号图标,复制备案编号HTML代码,并编辑您的网页源代码。
在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点击用户登录。
进入公安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页面后,点击注册账号。
说明
注册页面右上角可以选择注册类型:个人备案请选择个人注册;企业或单位备案请选择法人注册。

如果您已经有账号,可以直接登录。
注意
个人备案请选择个人用户登录。
企业或单位备案请选择法人用户登录(遇到有其他问题无法完成法人账号注册的情况,可以进行个人账号注册做单位备案,不会影响后续相关业务办理)。

说明
如果您在本平台已办理过业务,可以通过关联将账号将信息同步到新账号。


填写完主体并去确认网站开办主体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根据网站信息页面提示要求,填写网站基本信息,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网站基本具体填写详情,请参考如下内容:
| 参数 | 详细信息 |
|---|---|
| 网站信息 | 网站名称:建议与ICP备案网站名称一致 网站开通日期:首次备案通过日期,可在工信部网站页面输入域名、单位名称或者备案号关键字,搜索查询审核通过时间。 主域名:填写本次备案的域名 从域名:能访问该网站的其他域名 域名证书:请联系域名注册商获取,或登录域名注册商域名管理后台获取 IP:填写您备案云资源的IP地址。备案云资源IP,您可登录火山引擎备案控制台,点击“已完成的备案信息”找到域名对应的网站备案信息,查看IP地址,并填写在公安联网备案申请的信息中 |
| 网络接入服务商信息 | 若您的网站基于火山引擎云服务之上,办理公安备案的域名是通过火山引擎在工信部备案,火山引擎信息如下: 网络接入服务商名称: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 网络接入服务商所属区域: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网络接入方式:选择租赁虚拟空间 网络接入服务商联系电话:400-034-7888 |
| 域名注册服务商信息 | 域名注册服务商前往WHOIS信息查询页面查询,输入待查询域名进行查询,如下图所示:![]() 在火山引擎注册的域名,如果在WHOIS查询不到相关信息,请您前往域名服务>域名列表,找到对应的域名。单击对应域名,进入域名列表详情页面,在页面右上角点击域名证书,在域名证书页面查看域名所属注册机构 ![]() ![]() 若您办理公安联网备案的域名是通过火山引擎注册的,火山引擎信息如下: 域名注册服务商名称: ①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②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 域名注册服务商所属区域: ①如域名注册服务商为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则填写北京市市辖区大兴区 ②如域名注册服务商为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则填写北京市市辖区海淀区 域名注册服务商联系方式: ①如域名注册服务商为北京新网数码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请联系400-818-2233 ②如域名注册服务商为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请联系400-034-7888 |
| 服务类型 | 若您的“开办主体性质” 为“个人”,请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若您的“开办主体性质” 为“单位”,请根据实际情况勾选 若不涉及,请将“是否提供互联网交互服务”选择“否” |
| 互联网危险物品信息发布 | 根据网站涉及范围和实际开办情况如实勾选,互联网危险品信息发布,选择网址内容中前置审批内容时,需要上传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核实 |
| 相关前置许可 | 若您的“开办主体性质”为“单位”,且有前置审批的项目,请如实填写 |
| 网站语种 | 请根据网站开办情况,如实填写 |


阅读《互联网信息服务单位网络安全责任告知书》,勾选我已阅知上述告知事项,保证提交内容真实有效,承诺履行上述网络安全义务。单击提交。
公安备案完成后,可登录全国互联网安全管理服务平台,根据下图输入需要查询的信息,进行网站备案查询和App查询。
说明:
系统默认显示注册火山引擎账号时使用的手机号和邮箱,如需更换接收资质材料的邮箱,请注意修改。
身份核实通过后,备案专员通过邮件将所需资质发送至工单中填写的邮箱,请注意查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