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用火山引擎 Web 应用防火墙 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您应当阅读并遵守《Web应用防火墙服务等级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或“SLA”)。本协议包含本服务的定义、服务可用性、赔偿方案、免责条款相关内容,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您开通或购买、使用本服务,即视为您已阅读并同意本协议的约束。
1.1 服务周期
本服务可用性周期统计,一个服务周期为一个自然月。
1.2 失败请求
(1)本服务故障导致未能正常收到请求。
(2)本服务故障导致 HTTP 状态码为 5XX 的请求。
1.3 有效请求 :
本服务服务端收到请求视为有效请求, 但不包括以下类型的请求:
(1)您处于未开通或者欠费状态下发起的请求;
(2)您签名错误的请求;
(3)您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发起的请求。
1.4 每 5 分钟错误率
以每 5 分钟为单位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每 5 分钟错误率 =(每 5 分钟失败请求数 / 每 5 分钟有效总请求数)× 100%
1.5 月度服务费
指一个服务周期(自然月)中您的火山引擎账号下本服务累计应支付费用。如客户一次性支付多个服务周期的服务费,则将按照所购买的月数分摊计算月度服务费。
2.1 服务可用性计算公式
(1)服务可用性 =(1 -(服务周期内 ∑ 每 5 分钟错误率 / 服务周期内 5 分钟总个数))× 100%
(2)5 分钟总个数 = 12 * 24 * 月度服务天数
2.2 服务可用性承诺:
本服务可用性不低于 99.90%。如未达到该承诺,您可以根据本协议要求火山引擎赔偿。
3.1 赔偿标准
根据您火山引擎账号下本服务的月度服务可用性,按照下表中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赔偿以代金券形式发放,代金券仅限用在火山引擎平台购买支付本服务的代金券使用。代金券不支持转让、赠予、不能折现、不开具发票等。最大赔偿代金券金额不超过月度服务费 50 %(不含用代金券、优惠券、服务费减免等抵扣的费用)
3.2 赔偿申请时限
客户可以在每月第(5)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本服务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限于在本服务没有达到服务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2)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3.3 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府行政措施、突发社会事件等)造成服务中断或未达服务标准。
- 因您使用第三方服务异常导致的火山引擎服务中断或未达服务标准。
- 由于您未按照火山引擎规定配置或服务规则使用产品引起的服务不可用。
- 因您维护管理不善或保密措施不到位,导致数据、认证口令等信息丢失或泄露,进而引发的服务问题。
- 因火山引擎自有设备范围之外的网络故障、设备故障或参数配置变更,导致服务出现异常。
- 因网络服务运营商发生严重故障导致的服务中断或不可用。
- 因本服务所防护业务后端的各类源站及网络状况问题(如源站带宽耗尽、源站 IP 暴露遭攻击、源站机房故障、源站网络链路波动等)。
- 若请求量超出您购买的本服务规格限制,导致服务中断或未达服务标准,以及出现数据丢包、传输限速、连接受限、防护功能失效、日志报表数据异常、访问超时、触发网络攻击防护机制等服务异常情况。
- 因您未依照本产品使用指南或操作建议而引发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账户密码及信封加密过程中数据密钥丢失,导致数据无法解密;信封加密环节中非服务自身原因造成明文数据密钥外泄;误删密钥管理系统中的主密钥;其他不规范操作造成数据泄露或无法解密)。
- 因本服务或火山引擎预先告知的系统维护工作(涵盖但不限于线路切换、版本升级、模拟故障演练等)造成的计划内停机。
- 属于相关法律法规、双方协议、相关管理规定,或火山引擎单独发布的规则、说明中明确可免责、免除赔偿责任的情形。
火山引擎有权对本服务等级协议作出修改。如本服务等级协议条款有任何修改,火山引擎将提前30天以【网站公示或发送站内信/邮件】的方式通知您。如您不同意火山引擎对本服务等级协议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本产品,如您继续使用本产品,则视为您接受修改后的服务等级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