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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相关协议
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服务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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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服务条款
1 专用条款的适用性​
1.1 本专用条款适用于您向火山引擎订购或(和)使用文件存储NAS企业版专属型服务(或称“本服务”)。 本服务的详细目录,以火山引擎官网-产品-云基础-存储板块内容为准。本专用条款有特别约定的,适用本专用条款。​
1.2 一旦您订购或(和)使用了本服务,本专用条款将与(1)火山引擎官网公示的《火山引擎服务条款》与《火山引擎隐私政策》,(2)《产品和服务协议》,(3)订购协议/服务订单和(4)服务规则等所适用的其他协议共同构成您与火山引擎之间就订购或(和)使用本服务的完整协议。​
1.3 本专用条款未明确约定事项,将遵照您与火山引擎订立的其他所适用协议或服务规则的约定。​
2 服务使用规则​
2.1 服务内容​
火山引擎将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以包年 / 包月的服务方式提供给客户使用,负责完成设备的交付及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客户通过专线将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存储集群接入自身 VPC 网络,独立承担设备的软件及硬件运维责任。本服务为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集群及配套技术支持服务,火山引擎不将设备所有权转让给客户,仅授予客户服务期限内的使用权。​
本服务不提供服务等级协议(SLA)保障,存储设备的运行稳定性、数据安全性及服务可用性均由客户自行负责,火山引擎将在收到客户的保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并提供远程技术支持、处理日常工单和必要的机房现场服务,具体包括提供存储集群初始化安装交付、通过客户提供的 VPC 内跳转机远程进行存储软件升级、补丁安装、硬件微码升级。对非因客户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硬件故障或损坏,火山引擎提供 4 小时现场带备件响应服务进行故障设备维修替换,标准件应在两(2)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非标准件在五(5)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换。​
2.2 服务交付​
火山引擎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交付时间,完成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的部署与交付,并向客户提供专属集群的设备清单,清单内容需涵盖设备型号、规格、数量、硬件配置、软件版本等核心信息。​
设备交付地点为火山引擎公有云机房,客户需明确指定火山引擎可用区;可用区内的具体机房及机柜位置由火山引擎统筹指定。​
客户在收到 “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服务已开通” 通知及设备清单后,应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如对服务内容、设备数量、规格等存在异议,需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火山引擎;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交付符合标准,计费自北京时间下一个自然日 0:00 起正式启动。​
设备交付后,由客户负责在火山引擎平台购买并配置专线相关资源,火山引擎文件存储交付团队将配合完成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与客户 VPC 网络的接入配置,确保网络连通性满足客户使用需求。​
网络接入过程中产生的专线费用、带宽费用等相关成本均由客户自行承担;因专线故障导致设备无法正常接入或使用的,相关责任与火山引擎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无关。​
2.3 技术支持服务​
火山引擎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提供以下技术支持服务:(1)设备相关的技术咨询,包括软件功能说明、硬件基础参数解释;(2)协助客户排查硬件设备故障、网络故障和软件故障;(3)提供官方技术文档;(4)针对非因客户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提供收到客户的保修通知后4小时内响的7*24 小时技术支持服务,详见1.3章节;​
技术支持服务以远程协助方式为主,包含电话、邮件、在线沟通工具等,根据本条款约定需提供现场服务的,按对应标准执行。​
3 双方权利与义务​
3.1 火山引擎的权利与义务​
3.1.1 权利:​
(1)按照本条款约定收取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服务费用;​
(2)在客户违反本条款约定时,有权要求客户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可终止服务;​
(3)在合理范围内了解客户对设备的使用情况,但不得非法获取客户数据或侵犯客户商业秘密。​
3.1.2 义务:​
(1)按约定完成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交付及配合完成必要的网络接入工作;​
(2)及时响应客户提出的技术支持请求;​
(3)硬件设备的日常巡检和维修、配合故障排查、软件升级与补丁安装;​
(4)针对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集群软件版本的 EOL(生命周期终止)和 EOS(服务终止)排期,需提前 6 个月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客户。软件版本到达 EOL 后,火山引擎不再提供该版本的安装服务、新功能开发及重大版本更新;版本到达 EOS 后,火山引擎不再提供漏洞修复、补丁更新、故障排查及技术咨询服务;​
(5)按照本条款约定提供设备保修服务、故障处理服务及升级服务。​
3.2 客户的权利与义务​
3.2.1 权利:​
(1)在服务期限内,按照本条款约定使用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服务;​
(2)享受本条款约定的技术支持服务。​
3.2.2 义务:​
(1)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用;​
(2)独立承担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存储集群的软件及硬件运维责任,具体包括软硬件告警监控、故障报修、软件集群配置等;​
(3)确保设备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火山引擎平台规则,不得用于非法用途;​
(4)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先自行排查,确认属于火山引擎设备质量问题或技术支持范围的,可以向火山引擎提出服务请求;​
(5)向火山引擎提供必要的服务使用信息(如故障现象描述等)及 VPC 内的跳转机,配合火山引擎开展远程技术支持工作;​
(6)在文件存储 NAS 企业版专属型集群软件版本 EOS 前,需提供停机运维窗口,配合火山引擎完成版本升级;因用户逾期未升级导致存储服务不可用的,相关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4 免责条款​
(1)因客户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运维不当、操作失误、数据备份不及时等)导致的设备故障、数据丢失、服务中断或任何损失,均由客户自行承担,火山引擎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服务不提供 SLA 保障,火山引擎不对设备的运行稳定性、服务可用性、数据安全性做出任何超出本条款约定的承诺。​
(3)因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政策调整、网络攻击等)导致火山引擎无法履行本条款约定的服务义务的,火山引擎应及时通知客户,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尽快恢复服务,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客户损失。​
(4)火山引擎仅提供本条款约定的技术支持服务,不对客户使用服务所产生的业务结果(如业务中断、利润损失等)承担责任。​
5 服务试(使)用说明 ​
5.1 火山引擎可能通过邀测、公测等方式,为您在一定期限或(和)额度内提供免费服务,具体以火山引擎公布的信息为准。在免费期间或(和)额度内,您不需支付费用,火山引擎不排除日后收取费用的可能,届时火山引擎将提前在网站内合适版面发布公告或发送站内通知等方式公布收费政策及规范;如果收费期开始后您仍使用相应服务的,您应按届时有效的收费政策为继续使用的产品/服务付费。​
5.2 在试(使)用期间,火山引擎会对服务可用性和可靠性提供技术支撑,但不对任何服务可用性、可靠性做出承诺,《服务等级协议》将在您开通使用产品和服务正式发布版本后开始适用。​
最近更新时间:2026.10.16 11:4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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