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包大模型服务协议
发布日期:2026年9月17日
生效日期:2026年9月23日
欢迎使用豆包大模型(原名“云雀模型”)服务!
当您通过火山方舟大模型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火山方舟”)使用豆包模型服务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豆包大模型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豆包大模型是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关联公司提供的(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统称“火山引擎”),由火山方舟售卖的模型服务。其中,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会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您应重点阅读。一旦您使用服务,则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承诺遵守本协议,接受本协议的约束。
双方均保证其经营活动已获得合法经营资质或有关部门批准,有权依法运营其产品和服务。双方进一步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持续具备相关资质或批准,并应符合国家及经营所在地不时颁布的法律法规与地方性法律文件的要求。
第一条 产品及服务内容
1.1 火山引擎向您提供豆包系列大模型,包括大语言模型、图片生成模型系列、视频生成模型以及其他火山方舟展示的模型和服务(合称“模型服务”或“服务”)。
1.2 服务授权范围。受限于本协议其他条款和条件,火山引擎授予您享有根据1.1条订购的服务的非排他的、不可转让、不可分许可、不可转许可、有期限限制,在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的普通使用许可权。
1.3 服务授权期限。自您开通服务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您违反本协议任意一条约定的,火山引擎有权撤回或终止1.2条的服务授权,并要求您将大模型相关的版本、文档、代码、程序、软件、数据等所有由火山引擎提供的资料及其任何复制件、副本、缓存进行销毁或退回,您不得保留和使用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内容,并向火山引擎提供可合理信服的销毁证明。当违约行为被纠正或由此给火山引擎造成的损失全部被您弥补后,火山引擎可恢复服务授权。
第二条 服务使用限制
2.1 除本协议另有明确约定外,您不得将服务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转让、出租、出借、出售或提供分许可、转许可,不得限制、破坏或绕过服务附带的加密软件或火山引擎提供的其他确保服务正确使用的限制性措施。
2.2 除根据第1.2条使用模型服务外,您未取得任何火山引擎保密信息、服务中包含的任何知识产权的权利、所有权或权益。
2.3 您不得对产品服务进行反向工程、反编译或反汇编;不得以任何方式试图从服务中提取数据、参数、代码或其他属于火山引擎的保密信息;不得删除任何版权声明、商标或其他专有的限制性或机密性图标,并应书面告知最终用户不得为之。
2.4 您除将服务与您具体的业务场景结合后使用外,不得将服务、提示词和通过服务生成的内容用于服务之外的新模型或其他模型的开发、训练、标注、微调、优化、迭代以及其他类似活动,不得利用火山引擎服务开发、训练或改善其他与火山引擎存在竞争关系的算法、模型。
2.5 您同意不会将模型服务或模型生成的内容用于任何可能对火山引擎及其关联公司的利益、商誉、模型、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之目的,亦不会基于对模型服务的使用对火山引擎及其关联公司提起或支持任何形式的诉讼和赔偿。
2.6 您保证在使用本协议项下服务过程中,不得对火山引擎及其关联公司的服务有以下行为:利用技术或其他手段破坏、扰乱本协议项下产品服务的运营;以任何方式干扰或企图干扰任何产品服务或任何功能的正常运行,或者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方法。
2.7 为保障最终客户的良好体验与高质量的服务,您在向终端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服务时,应维持与该等高质量服务水平相匹配的合理商业条件;不得以牺牲服务质量、技术标准为代价,采取不合理的商业手段扰乱良性市场生态。承诺在市场拓展中严格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破坏市场正常交易秩序为目的,采取违背一般商业逻辑的倾销或其他不合理的商业条件进行恶意竞争。
2.8 您的用户或您员工违反以上限制的,您应督促您用户或员工整改,由此给火山引擎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赔偿责任。您不得协助或允许任何第三方从事上述2.1、2.2、2.3、2.4、2.5、2.6、2.7条约定的任何活动。
第三条 服务使用规则
3.1 您保证在使用模型服务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维护互联网秩序和网络安全,不得利用服务发布危害国家安全的、破坏民族团结的、扰乱社会秩序的、有歧视性的、不正当的言论,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的个人信息保护权、名誉权、人格权、知识产权、财产权等其他任何权益,或从事涉及黄赌毒、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序良俗的行为。如果您(包括您的终端用户)有任何违反服务使用规范行为的,火山引擎有权采取警示、限制功能、暂停提供服务、删除违法违规信息、锁定账号等火山引擎认为合理的处理措施。
3.2 您接入我们服务向公众提供内容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或服务的,您应当就您对公众提供的产品和服务独立承担“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提供者”及依法适用的其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需要开展安全评估和算法备案工作,且应同时满足法律法规政策相关的要求,对生成内容的安全性、合法性、合规性进行有效管理和控制,建立包括但不限于内容审核、用户管理、数据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等机制。如因用户使用您产品或服务导致数据安全、舆情风险或发生任何产品或服务被滥用、传播、不当利用而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应由您自行承担。因此给火山引擎造成损失的,您应向火山引擎承担相应责任。
3.3 您对所有模型输出内容的使用以及评估模型输出在具体使用案例、场景中的准确性、合法性和适当性独立负有全部责任。您(包括您的终端用户)不应利用模型制作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声音权、名誉权等)的内容。如果由于您未能履行该等义务给火山引擎造成损失,或者引发相应纠纷的,由您独立承担责任,并赔偿火山引擎因此所受损失。
3.4 您理解并确认,如需通过本服务操作终端执行或完成跨应用操作,您应谨慎评估风险,并需事先取得火山引擎的书面确认。
3.5 为便利您的创作和体验,平台为您提供若干人工智能生成的素材,包括虚拟人像库等(合称“参考素材”),您可以选择使用。未经火山引擎书面同意,您不得复制、下载、汇编、分发、销售参考素材,不得脱离火山引擎平台和服务使用参考素材,也不得将参考素材用于与火山引擎产品和服务存在竞争关系的用途(包括不得用于开发/形成同类素材库)。您知悉并确认,尽管我们在通过人工智能生成虚拟人像等素材时充分考虑了多元化,但由于地域和文化可能存在差异,如果您在参考使用时认为参考素材体现的地域,性别,年龄,职业,种族,肤色或其他方面缺少您的业务所需要素材的,可以向我们提供建议。
3.6 视频生成模型可接受图片、视频、音频作为服务输入的组成部分(“视觉功能”),您可以自行上传素材(“自定义素材”)用于视频内容的生成和优化。您承诺并确认您上传的自定义素材为您合法享有知识产权的内容或已经获得相关权利人的充分、合法授权,您将自定义素材用于模型服务以及您后续使用模型基于自定义素材生成的内容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声音权等),您进一步确认,自定义素材为您或相关权利人的原创素材,不含有任何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内容。您不得使用视觉功能协助识别个人身份,不得以该功能索取或推断个人的隐私或敏感信息。未经相关人员明确同意且未取得所有必要权利,您不得使用视觉功能重现、生成任何人的肖像、声音。如您选择在任何渠道和任何形式公开分享模型生成的图片或视频(例如分享至社交媒体、内容平台,创建虚拟形象等),即表示您已取得生成内容所涉及的所有必要权利,且您同意授予火山引擎复制、分发、修改、展示及使用该等内容的权利,以用于服务的运营。如果您无法确认自定义素材的权利情况,请不要上传,也不要用于模型服务,如因此而产生侵权行为和后果,应由您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上传权属不明或有权属瑕疵的或含侵权内容的素材的行为同时构成了诱导和滥用模型的行为,火山引擎将保留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若因此导致火山引擎被第三方追责,火山引擎有权向您追偿因此所受全部损失。
3.7 如您的自定义素材中包括真人的人像素材,您需获得权利人本人的授权。请您联系火山引擎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通过火山引擎提供的认证工具进行认证后使用真人素材上传功能。您应确保您已获得被认证自然人的充分授权和同意,有义务采取安全措施存储和保护经由您管理的账号发出的认证工具所采集的个人信息(含个人敏感信息)。火山引擎有权依据您提供的证明文件,自行决定是否为您开通此功能。特别提示您,审核和认证技术是前置的且无法保证毫无缺陷,通过审核和认证并不构成火山引擎对您的素材及使用的合规性的实质性确认,不代表您使用他人的真人人像及声音素材不会侵犯权利人的相应权利,亦不豁免您的合规义务,您在上传、使用任何涉及他人肖像及声音素材前,仍须确保已获得权利人的合法、充分授权,且您仍需要对相应素材的使用行为独立承担全部责任,因相关素材使用给火山引擎造成损失或被第三方追责的,您仍需向火山引擎承担赔偿责任。如您上传的是与真人人像相似度较高的虚拟人像,也有可能无法成功上传至自定义素材。
3.8 根据《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配套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您需要对您利用本服务生成合成的内容履行添加显示标识和隐式标识的合规义务。添加显示标识的同时您应遵守本协议第6.3条对于品牌、商标使用的规范。
3.9 您应采取合理和适当的措施,以确保访问、使用服务的安全性。若您发现服务有任何漏洞的,应立即联系火山方舟,并提供该漏洞或漏洞的详细信息。在修复或处置过程中,您不应将该等漏洞信息对外披露,包括但不限于公开发布到任何第三方平台。
3.10 您理解并同意,您使用视频生成模型服务时,火山引擎向您提供的模型API接口文件、密钥信息、操作指引及模型安全策略等(”合称模型API“)信息均属于火山引擎的保密信息,您应采取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具有高度的注意义务来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和使用保密信息。如您将模型API的信息提供、泄露、透传给您及您的关联公司之外的人员、公司或机构,无论故意或过失均属于违约行为,火山引擎有权要求您承担违约责任。任何未经火山引擎书面授权而从您及您员工处获得的模型API的人员、公司或机构,您应积极配合火山引擎追究其法律责任,如给火山引擎造成损失的,您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数据访问和使用
4.1 除非您单独同意,本服务将不使用您提交给服务或使用服务输出的内容训练、重新训练或改进基础模型。您单独同意的情况包括:
4.1.1 同意火山引擎的《数据授权使用协议》;或
4.1.2 参与火山引擎协作奖励计划,包括奖励资源包或不定期为您提供的其他奖励或优惠活动等。
4.2 为履行法定合规要求,火山引擎有权采取技术手段对您使用本服务的行为及信息进行审查,包括但不限于对您提交给服务或使用服务输出的内容进行自动化过滤审核,建立和改进风险过滤机制、违法违规内容特征库等。
4.3 您确保火山引擎基于您同意对前述信息内容的存储和使用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4.4 您应对您的数据,即您试(使)用服务而向我们提供的文字、图片、声音、音频、视频、代码等数据(下称“您的数据”)的来源及内容负责,火山引擎提示您谨慎判断数据来源及内容的合法性(包括但不限于遵守适用的个人信息保护及数据跨境传输法律法规、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人格权利等)。
第五条 知识产权
5.1 背景知识产权。任何一方和/或其关联方在本合同签署之前所拥有的背景知识产权依然归属该方所有。为免疑义,模型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归属火山引擎,包括不限于模型参数、算法、代码、框架结构等。
5.2 算法、参数、源代码。火山引擎不提供有关服务的算法、参数、源代码。除本合同明确约定外,您对火山引擎提供的服务不得进行任何算法、参数、代码等的修改。由于您对火山引擎提供的服务进行任何算法、参数、代码等的改动而导致服务不能正常运行或服务效果降低的,火山引擎对此不承担责任,由此给火山引擎或火山方舟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5.3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您的数据的知识产权归属于您或者依法享有这些知识产权的权利人。火山引擎不主张模型生成内容的所有权,您需在合法合规的范围内使用生成内容。为避免疑问,如前述数据和内容包含了火山引擎享有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内容,则前述数据和内容相应权利仍由火山引擎享有,不因包含在模型生成内容当中而改变其权属。
5.4 您知悉理解并同意,由于人工智能技术的特性,其他第三方使用本服务获得的输出内容,可能与您使用本服务所获得的输出内容相同或相似。此情况下,您同意不会向火山引擎或其他用户主张该等输出内容的专有权利,您和本服务其他用户均可以使用该等输出内容。
5.5 您可以通过火山引擎允许的范围和方式对模型进行调优,就产生的调优内容(“调优内容”),您同意仅能部署在火山方舟,在按照火山引擎官网展示的计费与结算规则支付费用前提下,中国大陆地区范围内,您仅可将调优内容用于您内部使用或在您的产品中调用以供您的最终用户使用。您理解并同意,在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您不得把调优内容以任何形式下载、复制、搬离或转移至火山方舟之外的任何平台、载体或媒介,也均不可申请或要求火山引擎配合您将调优内容搬离火山方舟。您进一步确认,火山引擎不向您提供调优内容的任何算法、参数或源代码。如需在上述明确约定的使用范围外使用调优内容或获得调优内容的任何算法、参数或源代码,您需要获得火山引擎的事先明确书面同意。
第六条 保密
6.1 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应当对其他方披露的信息进行保密,未经披露方书面同意,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接收方应采取不低于该方对其自身的类似信息所采取的同等程度的安全保障措施,且不得低于合理的注意程度来防止未经授权的披露和使用保密信息。接收方应确保其管理人员、必要的雇员、顾问、律师遵循本协议关于保密的规定。
6.2 任何一方经对方允许后可向该方的关联方、受托方等第三方在必要范围内提供披露方的保密信息,但接收方应保障第三方遵守本协议规定的保密条款。
6.3 未经火山引擎书面/邮件同意,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也无论是明示还是暗示;包括但不限于任何营销、广告、促销、市场推广、资本市场宣传或其他目的):(1)使用、引用、公布、复制、分销,展示(公开或非公开)、提及、注册或申请注册:(i)火山引擎或其关联方拥有或有权使用的任何商标(无论是否已注册)、商号、名称、标志或者标识(包括但不限于:“火山引擎”、“豆包大模型”“Seedance”及其相应版本系列等),或通过特定描述使第三方能够识别火山引擎或其任何关联方。同时,请您了解并遵守火山引擎官网发布的《豆包大模型商标使用规范》(ii) 火山引擎或其关联方任何董事、监事、管理人员、雇员或合伙人、科学家团队的姓名、肖像、形象、照片、图片、标识、发言或评论(或其一部分),或(iii)与前述各项相似的、以任何语言形式存在的任何名称、商标、标识、文字、词语、符号或其任何组合;及(2)直接或间接声明您或其任何关联方所提供的任何产品或服务已由火山引擎或其任何关联方认可或支持。特别地,除火山引擎以外的任何一方向火山引擎确认和承诺,未经火山引擎事先书面/邮件同意,其不得将火山引擎相关的宣传/广告/影响策略及内容向任何第三方进行宣传或披露、亦不得利用火山引擎或其相关方品牌直接或间接谋求及/或招揽任何投资及/或合作机会。
6.4 每一方的保密义务应为永久有效,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终止。
第七条 违约赔偿和责任限制
7.1 您因未能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致使火山引擎遭受损失的,您应当赔偿火山引擎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7.2 如火山引擎认为您存在本条款第二、第三、第四、第五、第六条列明的行为时,将认定为严重违约。火山引擎有权采取限制和终止向您提供服务的措施,并有权就每一次/项违约行为要求您支付您的订单总额(或在协议有效期内承诺向火山引擎消费的合同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您多次/项的违约行为将累计计算违约金额,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火山引擎经济损失的,火山引擎有权要求您补足经济损失。
7.3 鉴于大模型技术应用具有探索性,双方理解并同意,火山引擎不承担大模型生成内容本身产生的责任。 除此之外,火山引擎向您承担的全部责任合计不超过您在火山引擎下单的由火山引擎提供模型服务的协议项下已收取合同金额的10%。
7.4 任何一方均不负担因本协议或因使用根据本协议所收到的产品和服务所引起或导致的偶然的、附带的、惩罚性的、特殊的、间接的损失或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利润或商誉的损失,无论上述损失或损害如何产生、系基于何种责任理论,且无论存在于违约、侵权、赔偿或任何其他诉讼理由而提起的诉讼中,即使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7.5 出现以下情形,则火山引擎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7.5.1 您或您的终端用户已知或应知输出内容存在侵权或可能侵权;
7.5.2 您或您的终端用户禁用、忽略或未使用火山引擎提供的任何安全防护功能及限制;
7.5.3 模型输出内容被修改、转换,或与非火山引擎或其关联公司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结合使用;
7.5.4 您或您的终端用户使用无授权的内容作为模型的输入内容或调优内容/调优模型生成涉嫌侵权的输出内容;
7.5.5 索赔主张是基于您或您的终端用户或您的客户/合作方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模型输出内容而违反商标或相关权利;
7.5.6 涉嫌侵权的输出来自第三方产品的内容。
第八条 免责声明
8.1 火山引擎的产品和服务是按照现有技术和条件所能达到的现状提供的。火山引擎将尽最大努力确保产品和服务的可用性,除本合同或双方书面确认的其他规定外,火山引擎不作任何其他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例如,火山引擎未声明或保产品和服务100%完整、准确、可靠、更新及时,也不保证产品/服不间断、系统稳定没有任何故障、服务及生成内容完全安全或不侵权,您应根据其实际情况独立判断。您(包括您的终端用户)基于产品和服务生成的内容产生的任何知识产权及人格权纠纷均由您自行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由此给火山引擎或火山方舟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您也同意,即使火山引擎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存在瑕疵,其将不被视为火山引擎违约。火山引擎的责任应以您在使用产品和服务时严格遵守本合同或其他有关操作指南、使用规范的文件为前提,否则,当产品和服务使用不当时,火山引擎将不承担相应的责任。
8.2 如您在服务使用过程中加入新的数据进行模型训练、微调和开发,由此产生的责任由您自行承担。您进行训练、微调和开发后,受到损害并主张火山引擎承担责任的,应证明损害与其训练、微调和开发无关,否则火山引擎对损害免责,由此给火山引擎或火山方舟造成损失的,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8.3 如火山引擎有合理理由认为所有或任何部分服务可能成为争议的对象,则有权替换或修改服务而无需获得您的同意;如果替换或修改服务在商业上不可行,火山引擎可以在书面通知您以后终止本协议,并退还任何未使用服务的预付款项。您应及时遵循火山引擎提供的所有合理指示,包括任何关于更换、修改或停止使用该服务的指示。如果您未能及时遵循火山引擎的所有合理指示而导致争议扩大的,则自火山引擎向您发出合理指示之日之后产生的扩大损失将不能计入7.2条火山引擎依据本协议向您承担责任范围。
第九条 终止
9.1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协议。
9.2 在不损害任何一方可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或救济的前提下,如果一方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对方有权通过向其发出书面通知立即终止本协议(包括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附件):
9.2.1 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不可补救的任何义务;
9.2.2 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可补救的任何义务,但没有在收到要求补救的书面通知后六十(60)日内完成补救;
9.2.3 发生足以使任何法院或者债权人指定接管人、管理人或者提交解散申请或者做出清算命令。
9.3 您确认并同意,火山引擎发现您的使用行为可能存在异常情况时将立即暂停服务,您应在接到通知后积极核实异常情况,并将核查的真实、完整情况及原因书面反馈给火山引擎,以便火山引擎判断是否恢复服务,如因您的异常使用及未能提供情况反馈导致服务不能恢复而提前终止的,火山引擎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0.1 任何一方均不对因不可抗力导致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承担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天灾、民事或军事机关的行为、火灾、疫情、流行病、洪水、地震、暴动、战争、破坏活动、超出合理控制范围的突发事件和政府行为;但前提是迟延履行的一方:(1)及时在任何该等事件发生后的十四(14)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方有关相关事件并提供相关证明;并(2)尽合理努力纠正该等未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行为。
10.2 如果一方未行使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某项权利、权力或特权,不构成该方对此项权利、权力或特权的放弃,如果该方已经行使或者部分行使某项权利、权力或特权,并不妨碍其在将来再次行使此项权利、权力或特权。
10.3 本协议及其附件构成各方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各方之间此前就该标的进行的所有磋商、谈判以及达成的协议。
10.4 本协议不得以口头方式修改,而须经各方签署书面文件后方可修改。
10.5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产生之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双方未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应将争议提交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裁决。双方无争议的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第十一条 协议期限及其他
本合同自您点击模型使用页面并确认本协议之日起,或开通服务之日(如不一致以最早之日计算)起生效,有效期截止到双方履行完毕本协议。
【历史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