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共享虚拟接口
若您需要使用共享虚拟接口,您可在接受后使用。本文为您介绍如何接受共享虚拟接口。
前提条件
- 共享虚拟接口创建方(账号A)已为共享虚拟接口使用方(账号B)创建共享虚拟接口,具体操作请参考创建共享虚拟接口。
- 共享虚拟接口使用方(账号B)已在共享虚拟接口同地域下创建专线网关实例,具体操作请参考创建专线网关。
说明
当前共享虚拟接口功能正在邀测中,如需试用,请联系客户经理申请。
操作步骤
- 在此地域下虚拟接口列表中,存在一条状态为“待确认”的共享虚拟接口。
- 选择专线网关所属项目及具体专线网关,该专线网关将与共享虚拟接口关联。
说明
仅可使用与共享虚拟接口同地域的专线网关。若无符合要求的专线网关,您可单击“创建专线网关”按钮重新创建一个符合需求的专线网关。
后置操作
共享虚拟接口使用方(账号B)接受共享虚拟接口后,还需要根据共享虚拟接口的路由类型进行路由相关配置:
- 添加BGP邻居:共享虚拟接口路由类型为BGP路由,需要添加本地数据中心(IDC)侧的BGP邻居。
- 添加静态路由条目:共享虚拟接口路由类型为静态路由,需要添加本地数据中心(IDC)侧的静态路由条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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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更新时间:2025.01.24 16:2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