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u need to enable JavaScript to run this app.
文档中心
对象存储

对象存储

复制全文
下载 pdf
回源规则
设置重定向回源
复制全文
下载 pdf
设置重定向回源
设置重定向回源后,当请求的对象在桶中不存在时,TOS 支持返回重定向地址给请求方,请求方再通过重定向地址获取对象或对象元数据。本文介绍如何设置重定向回源。​
背景信息​
重定向回源功能支持以下两个操作:​
  • 使用 GetObject 触发重定向回源:当请求的对象在桶中不存在时,TOS 将返回重定向地址给请求方,请求方再通过重定向的地址获取对象。​
  • ​​​
  • 使用 HeadObject 触发重定向回源:当请求元数据的对象在桶中不存在时,TOS 将返回重定向地址给请求方,请求方再通过重定向的地址获取对象元数据。​
  • ​​​
注意事项​
​
场景​
类别​
注意事项​
使用 GetObject 触发重定向回源​
回源对象大小​
最大支持请求 300GiB 的对象。​
​
回源条件​
默认当 GetObject 且返回的 HTTP 状态码为 404 时,触发重定向回源,从源站拉取文件。​
使用 HeadObject 触发重定向回源​
回源限制​
  • 不支持通过 HeadObject 请求重定向回源软链接对象。​
  • 通过 HeadObject 请求重定向回源对象元数据时,是否回源拉取文件参数无效,即不支持在该场景下从源站拉取文件写入到 TOS。​
​
回源条件​
只有在创建回源规则时开启是否支持 HeadObject 功能, 且 HeadObject 请求返回的 HTTP 状态码为 404 时,才会触发重定向回源。​
​
操作步骤​
  1. 在左侧导航栏,单击桶列表,在桶列表页面单击目标桶名称。​
  1. 在左侧导航栏,选择基础设置 > 回源设置,在回源设置页面,单击创建规则。​
  1. 在创建回源规则页面,配置如下参数。​
  • ​
    参数​
    说明​
    回源方式​
    选择重定向回源。​
    回源条件​
    按需求选择触发的回源条件,触发回源需同时满足配置的所有回源条件。回源条件说明如下:​
    • HTTP状态码:默认勾选且仅支持 HTTP状态码为 404。​
    • 文件名前缀:勾选后设置需要触发的文件名前缀。​
    • 文件名后缀: 勾选后设置需要触发的文件名后缀。​
    说明​
    • 例如您勾选了文件名前后缀并分别设置为 test 和 object.png,当您访问存储桶下的 test***object.png 对象不存在且返回的 HTTP 状态码为 404 时,TOS 会提供规则中设置的回源地址供您访问。​
    • 勾选文件名前后缀后,您需要设置相应的信息,该条件才会生效;不填则表示不会匹配。​
    • 如果您想匹配前缀下的所有后缀名,只需要勾选文件名前缀;或者勾选文件名后缀后不设置任何信息。​
    指定来源域名回源​
    指定访问源站的域名,指定后,仅该域名可以访问源站触发重定向回源。​
    注意​
    • 最多指定 20 个来源域名。​
    • 域名需要能访问到存储桶,建议填写存储桶绑定的自定义域名。​
    回源类型​
    设置回源的源站类型,说明如下:​
    • 选中回源私有桶:表示源站为 TOS 私有桶或其他云厂商的私有桶。​
    • 不选中回源私有桶:表示源站为 TOS 公共桶或其他云厂商的公共桶。​
    回源地址​
    设置回源条件触发后需要跳转的回源地址,支持三种方式:添加前后缀、跳转固定地址、替换文件名前缀。​
    • 公共配置项(三种方式通用)​
    • 协议:必填,可选 http 或 https,默认 https。​
    • 域名:必填,须为域名格式,不支持 IP 地址。​
    • 添加前后缀​
    • 触发回源规则时,跳转至请求的对象名前后添加前后缀的文件。​
    • 文件名前缀/文件名后缀:选填,设置后,请求源站时,分别在请求的对象名前面、后面添加。最后返回给客户端的对象名称与此前缀无关,仍然是客户端请求的对象名称。​
    • 例如:在客户端请求 aaa.txt 对象,设置文件名前缀为 bbb,则在源站请求的对象是 bbbaaa.txt,最后返回给客户端的对象仍然为 aaa.txt。​Image​​
    • 跳转固定地址​
    • 触发回源规则时,默认全部跳转至固定的文件。​
    • 替换文件名前缀​
    • 触发回源规则时,跳转至替换文件名前缀的文件。​
    • 替换前缀:选填。替换前缀需要与回源条件中的文件名前缀搭配使用,此处文件名前缀用于指定需要被替换的对象名前缀,替换前缀用于指定对象名前缀替换后的值。​
    • 填写替换后的前缀字段时,相当于截断;不填写替换前的文件名前缀时,相当于添加文件名前缀。​
    • 最后返回给客户端的对象名称与此前缀无关,仍然是客户端请求的对象名称。​
    • 例如:在客户端请求 aaa.txt 对象,设置回源条件的文件名前缀为 aa,替换前缀为 bb,则在源站请求的对象为 bba.txt 对象,最后返回给客户端的对象是 aaa.txt。​
    说明​
    • 只支持添加 1 个重定向地址。​
    • 如果您选择跳转固定地址,则不支持拉取文件等操作。​
    • 设置完成后,您可以参考回源地址区域下方的回源获取文件地址,确认回源地址是否设置正确。​
    当回源类型为私有桶时,您还需要在回源地址处配置源桶服务商等信息,用于确认回源地址,说明如下:​
    • 当源桶服务商为火山引擎时,您需要单击点击授权,授予 TOS 访问您私有桶的权限。选择回源的存储桶,回源桶必须是当前账号下的存储桶。​
    • 当源桶服务商为百度云、其他 S3 存储协议时,您需要填写访问源站服务商的 AccessKey、SecretKey,源站 Region,回源的存储桶和回源地址。​
    是否支持 HeadObject​
    是否支持 HeadObject 请求触发镜像回源,默认关闭。​
    • 关闭(默认):仅 GetObject 请求可触发镜像回源。​
    • 开启:GetObject 和 HeadObject 请求均可触发镜像回源。​
    回源是否携带请求参数​
    选择是否将请求携带的 queryString 透传至源站。默认开启。​
    注意​
    如果您的源站是私有桶,开启携带请求参数功能后,仅支持透传 S3 v4 签名约定的请求参数至源站,不支持透传 queryString 包含的所有请求参数。​
    是否回源拉取文件​
    开启后,TOS 会先重定向到源站地址,然后后台异步拉取文件并保存到 TOS 。默认开启。​
    注意​
    是否回源拉取文件参数仅适用于 GetObject 请求触发重定向回源场景,在 HeadObject 请求触发重定向回源场景下,该参数无效。​
    拉取文件是否携带请求参数​
    拉取文件时,选择是否将请求携带的 queryString 透传至源站。默认关闭。​
    异步拉取是否跟随源站重定向​
    拉取文件时是否跟随源站的 3XX 重定向请求回源,最多可重定向 3 次。默认关闭。​
    HTTP Header 传递规则(客户端到源站)​
    TOS 在访问指定的源站时,允许传递的响应头。支持以下规则:​
    • 透传所有 HTTP Header(默认):选择后透传所有参数,但以下请求头不会透传:Host、Content-length、Date、Authorization。​
    • 透传指定 HTTP Header:指定允许传递的 Header,最多可添加 10 个。​
    • 禁止透传所有 HTTP Header:选择后禁止透传所有参数。​
    • 禁止透传指定 HTTP Header:指定禁止传递的 Header,最多可添加 10 个。​
    新增指定 HTTP Header(客户端到源站)​
    指定 HTTP Header 的 Key 和 Value,指定后,会在 Header 中添加该 Key 和 Value,并透传到源站。​
    注意​
    • 最多指定 10 个HTTP Header。​
    • 不支持指定 Content-Length、Date、Range、Authorization 类型的 Header。​
    支持自定义元数据​
    • 从指定源站拉取文件时,可将源站指定的响应头(SourceHeader)保存为对象的自定义元数据。TOS 会自动为元数据键名添加 x-tos-meta- 前缀,再拼接您设置的后缀(MetaDataSuffix),形成最终存储的元数据键。​
    • 单击添加元数据,配置如下信息:​
    • 左输入框填写源站响应头名称(SourceHeader)。​
    • 右输入框填写元数据键后缀(MetaDataSuffix)。​
    • 可增删多组映射,单条规则最多添加 10 个。​
    • 示例:SourceHeader:content-language;MetaDataSuffix:language;最终存储的元数据键:x-tos-meta-language​
    ​
  1. 单击提交。​
  • 重定向规则创建完成后,您可以在策略列表中查看已创建的规则。​
其他操作​
  • 编辑回源规则:单击目标规则操作列的编辑,即可修改回源规则。​
  • 删除回源规则:单击目标规则操作列的删除,在弹出的对话框中单击确定,即可删除回源规则。​
  • 上移/下移回源规则:选择目标规则操作列的 ... > 上移或者 ... > 下移,即可调整回源规则顺序。​
​
最近更新时间:2026.08.04 15:29:58
这个页面对您有帮助吗?
有用
有用
无用
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