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penViking 用户协议(团队版)
发布日期:2026年11月04日
生效日期:2026年11月12日
欢迎您使用 OpenViking 软件(以下称为“本软件”或“OpenViking”)及服务,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OpenViking 用户协议(团队版)》(以下称为“本协议”),特别是本协议中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服务使用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其中,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将以加粗形式提示您注意,您应重点阅读。除非您完全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否则您应立即停止使用、登录、浏览本服务。如果您继续使用、登录、浏览本服务,您的行为将被视为您已充分理解本协议并承诺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协议的约束。
1. 适用范围
1.1. 本协议是北京火山引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山引擎”)与通过网页端(app.openviking.net)及其他方式使用 OpenViking 团队版服务的用户订立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1.2. 本软件由火山引擎开发并享有独立知识产权,为火山引擎客户(以下简称“企业”)提供,并为企业的管理、业务运营等目的,为企业内部员工提供 AI Agent 记忆的抽取、存储、管理和检索调用等服务的软件产品。
1.3. 企业按照火山引擎指定方式、渠道,对账号有管理权限。“用户”是指收到企业邀请的、使用本软件的企业工作人员(以下简称“用户”或“您”)。
1.4. 您应当知悉并理解,火山引擎仅为本软件的技术支持方,您的企业作为数据处理者,负责对您在使用本软件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包括个人信息)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合规义务,您的企业承担本软件运营及管理的义务和责任。
1.5. 本协议内容包括本协议正文及所有火山引擎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火山引擎隐私政策》、各项政策、规则、声明、通知、警示、提示、说明(以下简称“规则”)。前述规则经正式发布,并以适当的方式送达用户(系统通知等),即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服务的内容
2.1. 本服务内容指 OpenViking 向用户提供的 AI Agent 上下文数据库服务,包括对 Agent 对话记录、记忆、资料、Agent 经验等内容的抽取、存储、管理、检索和调用支持,以及为用户提供访问和管理上述内容的个人界面(app.openviking.net)等服务(以下简称“本服务”)。这些功能服务可能根据用户需求的变化,随着因服务版本不同、或服务提供方的单方判断而被优化或修改,或因定期、不定期的维护而暂缓提供。
2.2. 火山引擎提供网页端(app.openviking.net)等多种形式服务(具体以火山引擎提供为准),火山引擎会不断丰富您使用本服务的终端、形式等,本协议自动适用于您对所有形式的软件和服务的使用。
2.3. 同时,OpenViking 保留在任何时候自行决定对服务或服务任何部分及其相关功能、应用软件更新、升级、修改、转移的权利。您同意,对于上述行为,OpenViking 均不需通知,并且对您和任何第三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4. 用户在使用本服务时应为企业组织架构内某个组织的成员并维持该身份,您可以享受本软件为该组织及其成员提供的服务内容,同时您授权所属企业对您的成员身份及基于该身份的相关权益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加入、删除以及调整权限和限制服务内容等,您保证在遵守本软件服务规范的同时,按照企业的授权范围和规范使用本软件服务,如您丧失您的企业成员身份,您的企业有权将基于该身份的服务内容一并删除。
2.5. 您理解并同意,本服务仅支持在企业环境下,按照企业管理员配置的规则和权限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可接入的 Agent 范围、可导入的内容范围、数据加工处理及消费使用方式等。如您对本服务的使用、您的数据被处理的方式等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的企业管理员。
2.6. 如您发现本软件内存在任何侵犯您权利的内容,请联系您的企业。
3. 本服务的许可范围
3.1. 用户被授予一项不可转让的、非排他性的许可,以使用本软件。用户可以为非商业目的在终端设备上使用本软件。
3.2. 本条及本协议其他条款未明示授权的其他一切权利仍由火山引擎保留,用户在行使这些权利时须另外取得火山引擎的书面许可。火山引擎如果未行使前述任何权利,并不构成对该权利的放弃。
4. 服务的获取
4.1. 本服务由企业通过火山引擎指定渠道开通,用户通过企业管理员发出的邀请链接加入企业团队并获取本服务,不支持用户自助注册。
4.2. 邀请链接仅在有效期内使用一次,过期后您可联系企业管理员重新邀请。
4.3. 如果用户从未经火山引擎授权的第三方获取本软件或与本软件名称相同的安装程序、接入方式,火山引擎无法保证该软件能够正常使用,并对因此给用户造成的损失不予负责。
5. 关于账号
5.1. 您确认,您按照火山引擎的指定渠道、方式完成相关登录流程时,即代表您已接受本协议约束。您的账号由您的企业开通和管理,仅限您在所属企业环境中使用。如您的企业停止订购或使用 OpenViking 服务,那么火山引擎有权注销您的账号,由此带来的因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被清空、丢失等的损失,您和您的企业应自行承担。
5.2. 您通过账号登录的方式使用本服务时应保证提交真实、准确、完整和反映当前情况的身份及其他相关信息,您理解并承诺,您的账号等用以使用本服务的信息及其他个人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未经他人许可不得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账号等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您在账号使用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您的企业有权对您的账户信息进行审核。
5.3. 您了解并同意,本软件账号所有权及有关权益均归您的企业所有,您完成首次登录后仅享有该账号的使用权。您的账号仅限于您本人使用,禁止以任何形式赠与、借用、出租、转让、售卖或以其他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账号。如果您的企业发现或者有合理理由认为使用者并非账号初始注册人,您的企业有权在未通知您的情况下,暂停或终止向该账号提供服务,并有权注销该账号,而无需向该账号的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由此带来的因您使用本服务产生的全部数据、信息等被清空、丢失等的损失,您应自行承担。
5.4. 您有责任维护个人账号的安全性与保密性,包括妥善保管您的密码,因您自身原因或其他不可抗因素而导致账号被盗、丢失,均由您本人承担责任,火山引擎不承担任何责任。
5.5. 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账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您应对使用本服务时接触到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火山引擎无法且不会对您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6. 个人信息保护与数据处理
本软件仅支持在企业环境下使用。就您在使用本软件过程中,您个人信息的收集和处理将由您的企业完成,您的企业为数据处理者,您应同意您的企业相关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企业隐私政策”等)。如您在使用本软件过程中对软件收集和使用数据的规则有任何疑问,请与您的企业管理员联系。
6.1. OpenViking 高度尊重并且重视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信息。OpenViking 对相关信息采用安全的存储与传输方式,保障用户信息的安全。
6.2. 您知悉并理解,本服务将处理您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Agent 对话和任务记录的原文(“对话记录”)、系统从对话中提炼的长期记忆(“记忆”)、您上传或企业共享的资料(“资料”)、系统从任务记录中提炼的 Agent 经验(“经验”)等。上述数据可能包含您的个人信息及您所在企业的业务数据。您的企业作为数据处理者,有权按照企业规则对上述数据进行管理,包括查看、导出、删除等;火山引擎仅根据您的企业的委托和授权,以提供本服务所必需为限处理上述数据,除已向您和企业告知的数据处理活动外,不会将您的数据用于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授权用于产品服务优化、模型训练等。
6.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您有权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如您作为企业雇员使用本软件,请联系您所在企业的管理员以更正您的个人信息。在符合注销条件的情况下,您的账号可能会被注销,账号注销后,您的个人信息会被删除或被匿名化处理。
6.4. 您了解并同意,您的企业可能开启或关闭“管理员可见成员个人记忆”等管理功能,开启后企业管理员可以在企业管理端查看和管理您的对话、记忆等内容。OpenViking 将在个人界面按企业设置向您告知您的企业管理员能够看到的内容范围。
6.5. 您知悉,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接入第三方 Agent、导入或上传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第三方 Agent 的对话、任务记录、资料、技能等)时,相关内容可能包含您的个人信息或第三方数据(包括个人信息、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您应保证相关内容的来源合法,且已取得相关权利主体的授权,并合法合规地使用相关内容,不得突破或绕过第三方平台的鉴权要求、技术措施、用户协议或服务规则。因您违反前述要求引发的争议或纠纷,由您及您的企业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
6.6. 您知悉并理解,导入内容中可能包含恶意构造的提示词、外部链接或指令等,可能存在数据安全风险,您应当谨慎对待导入内容,并遵守企业及火山引擎的相关安全提示。对于经模型抽取、提炼形成的记忆、经验等内容,可能存在不准确的情况,OpenViking 将通过 AI 标识、来源标签等方式进行提示,您应主动核验并确认相关内容,对基于相关内容作出的决策和行为自行承担责任。
6.7. OpenViking 将运用各种安全技术和程序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免遭受未经授权的访问、使用或披露。
6.8. 未经用户的同意,OpenViking 不会向其他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或公开披露用户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火山引擎隐私政策》另有约定的除外。
6.9. 更多有关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的相关政策,请详见《火山引擎隐私政策》。
6.10. 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公示。本服务中的记忆抽取、内容提炼等生成式人工智能功能,由火山引擎基于生成式人工智能底层模型——豆包大模型(原名:云雀)提供技术支持。相关备案信息公示如下:本服务使用的底层模型为豆包大模型(原名:云雀),模型备案编号为Beijing-YunQue-20230821;其所依赖的算法为豆包企业版大模型算法(原:云雀大模型算法-企业版),算法备案编号为网信算备110108823483901230065号。上述备案信息以火山引擎官方网站“火山方舟模型备案信息公示”页面公示内容为准,您可通过该页面(火山方舟模型备案信息公示)查询。如您对本服务使用的模型及备案信息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您的企业管理员。 7. 用户行为规范
7.1. 用户充分了解并同意,火山引擎仅为用户提供 OpenViking 软件技术,您应自行对利用服务从事的所有行为及结果承担责任。相应地,您应了解,使用本软件服务可能发生来自他人非法或不当行为(或信息)的风险,您应自行判断及行动,并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7.2. 用户理解并同意,为了向用户提供有效的服务,本软件会利用用户终端设备的处理器和带宽等资源。您应自行准备接入互联网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工具,包括计算机、调制解调器、有关软件和设置或者其他接入互联网的装置,并自行承担接入互联网需支付的电话费、网络服务费等相关费用。用户在此许可本软件利用用户计算机的处理器和宽带,用作容许该软件提供本协议项下相关服务的有限目的。
7.3. 除非另有说明,本协议项下的服务只能用于非商业用途。您承诺不对本服务任何部分或本服务之使用或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及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7.4. 信息内容规范。
用户不得利用本服务储存、发布、传播或者转载如下信息或内容: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任何内容(信息);
(2)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4)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和教唆犯罪的信息;
(5)博彩有奖、赌博游戏;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6)防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7)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以及包含上述内容的链接等。
用户同意您企业有权根据其谨慎的判断来决定用户发布的内容是否构成违反服务条款或者国家的有关规定。您承诺在接到您企业的通知后会进行调整以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本协议条款约定,否则您企业有权终止向您提供本协议条款项下的产品和服务。
7.5. 软件使用规范。
除另有说明,用户不得基于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软件,具体地,您不得从事以下活动:
(1)删除本软件及其他副本上所有关于版权的信息、内容;
(2)对本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软件的源代码;
(3)破坏、修改本软件的客户端程序,或者利用程序的漏洞和错误破坏本软件的正常进行或传播该漏洞或错误;
(4)对火山引擎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5)对本软件或者本软件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软件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软件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火山引擎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软件和相关系统;
(6)通过修改或伪造软件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7)通过非火山引擎开发、授权的第三方软件、插件、外挂、系统,登录或使用软件及服务,或制作、发布、传播上述工具;
(8)自行、授权他人或利用第三方软件对本软件及其组件、模块、数据等进行干扰;
(9)攻击、侵入火山引擎的服务器或服务器端程序或使服务器过载;
(10)进行任何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未经许可的数据或进入未经许可的服务器/帐号,未经允许进入公众计算机网络或者他人计算机系统并删除、修改、增加存储信息,未经许可,企图探查、扫描、测试本软件系统或网络的弱点或其它实施破坏网络安全,故意传播恶意程序或病毒以及其他破坏干扰正常网络信息服务,伪造TCP/IP数据包名称或部分名称等行为;
(11)其他未经火山引擎明示授权的行为。
7.6. 服务运营规范。
除另有说明,用户不得基于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服务,具体地,您不得利用本软件提供的服务从事以下活动:
(1)提交、发布虚假信息,或冒充、利用他人名义的;
(2)散布不受欢迎的电子邮件、广告等信息或发布涉及本协议7.4条内容的;
(3)干扰或扰乱该软件的网络服务或者其他用户的正常使用的行为;
(4)未经火山引擎书面许可利用该软件账号和任何功能,以及第三方运营平台进行推广或互相推广的;
(5)发表、传送、传播、储存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权等合法权利的内容;
(6)将本服务用于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军事用途、医疗设施、交通通讯等重要领域的;
(7)进行任何超出正常的用户之间内部或外部信息沟通、交流等目的;
(8)侵犯火山引擎的商业利益,或从事任何可能对火山引擎造成损害或不利于火山引擎的;
(9)制作、发布与以上行为相关的方法、工具,或对此类方法、工具进行运营或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10)制作、发布、使用、传播用于窃取本软件帐号及他人个人信息、财产的恶意程序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产品正常运营或火山引擎未明示授权的行为,以及可能给火山引擎带来任何不利影响的行为或者是国家禁止的行为。
7.7. 数据合规特别约定。
您知悉并同意,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您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您不得利用本服务实施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数据安全、数据出境管理、内容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您应按照企业管理员配置的权限和范围使用本服务,不得越权访问、获取、使用企业或其他用户的数据;
(3)您导入、上传的内容应当来源合法,且您已取得必要的授权;
(4)您不得利用本服务存储、处理、传输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内容。
8. 知识产权及保密
8.1. 火山引擎是本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利人,除本协议第 9.1 条所涉第三方软件或技术的知识产权归其权利人所有外,本软件的一切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在本服务中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技术、程序、网页、文字、图片、图像、音频、视频、图表、版面设计、电子文档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火山引擎所有。未经火山引擎书面许可,您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等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本软件及相关服务中的内容)。
8.2. 您在企业使用本服务过程中导入、上传的内容,其知识产权归您、您的企业或相应权利人所有。您授权您的企业为管理、运营本服务之目的处理上述内容。您与您的企业之间就上述内容的权属、处理产生的争议,由您和您的企业自行解决;火山引擎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配合处理相关请求。
8.3. 未经火山引擎或相关权利人书面同意,用户不得为任何商业或非商业目的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利用、转让上述知识产权。
8.4. 用户应当保证在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服务时所获取的火山引擎信息(包括技术、技术流程、数据、客户信息、商业秘密或技术诀窍:包括有关研究、产品、服务、业务、供应商、客户、市场、软件、开发、发明、程序、设计、图纸、工程、行销或财务等信息,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不会被披露、公布、转让、展示、提供、使用、保留或以其他形式用于除用户使用本软件之外的任何其他目的。除非火山引擎明确允许或者相关信息已经公开,用户应当对保密信息予以保密并采取一切合理防范措施防止其泄露。
8.5. 用户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私自使用火山引擎的包括但不限于“火山引擎”“OpenViking”等在内的任何商标、服务标记、商号、域名、网站名称或其他显著品牌特征等(以下统称为“标识”)。未经火山引擎事先书面同意,用户不得将本条款前述标识以单独或结合任何方式展示、使用或申请注册商标、进行域名注册等,也不得实施向他人明示或暗示有权展示、使用、或其他有权处理该些标识的行为。由于您违反本协议使用火山引擎上述商标、标识等给火山引擎或他人造成损失的,由您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9. 第三方软件或技术
9.1. 本软件可能会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包括本软件可能使用的开源代码和公共领域代码等,下同),这种使用已经获得合法授权。本软件如果使用了第三方的软件或技术,火山引擎将按照相关法规或约定,对相关的协议或其他文件,可能通过本协议附件、在本软件安装包特定文件夹中打包、或通过开源软件页面等形式进行展示,它们可能会以“软件使用许可协议”、“授权协议”、“开源代码许可证”或其他形式来表达。前述通过各种形式展现的相关协议、其他文件及网页,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你应当遵守这些要求。如果用户没有遵守这些要求,该第三方或者国家机关可能会对用户提起诉讼、罚款或采取其他制裁措施,并要求火山引擎给予协助,用户应当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9.2. 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接入的第三方 Agent、工具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Claude Code等)由第三方提供,相关服务的使用规则和责任承担以您与该第三方之间的约定为准。如因使用第三方软件或技术引发的任何纠纷,应由该第三方负责解决,火山引擎不承担任何责任。火山引擎不对第三方软件或技术提供客服支持,若用户需要获取支持,请与第三方联系。
10. 违约处理
10.1. 因您违反本协议或其他服务条款规定,引起第三方投诉或诉讼索赔的,您应当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您的违法或违约行为导致火山引擎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向任何第三方赔偿或遭受国家机关处罚的,您还应足额赔偿火山引擎及其关联公司、控制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1. 免责声明
11.1. 您理解并同意,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可能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或干扰,火山引擎不保证(包括但不限于):
(1)本软件及相关服务完全适合用户的使用要求;
(2)本软件及相关服务不受干扰,及时、安全、可靠或不出现错误;
(3)用户经由火山引擎取得的任何产品、服务或其他材料符合用户的期望;
(4)本软件中任何错误都将能得到更正。
火山引擎对本服务包含的或通过其获得的、用于任何目的的信息、软件、产品、服务和相关图表的适用性、可靠性、可供应性、及时性和准确性不作任何声明。所有这些信息、软件、产品、服务和相关图表都按现状提供而无任何种类的保证。
11.2. 对于涉嫌借款或其他涉财产的网络信息、账户密码、广告或推广等信息的,用户请谨慎对待并自行进行判断。在任何情况下,火山引擎均不对任何直接的、间接的、惩罚性的、偶然的、特别的、附带性的损失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负责,包括但不限于由于使用或运行本服务产生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以及由于延迟或不能使用本服务、提供或不能提供服务、或由于从本服务中获取的任何信息、软件、产品、服务、或任何其他因使用本服务而产生的不能使用的损失及数据丢失的损失或利润的损失,无论该种损失是基于合同、侵权、疏忽、严格责任或其他而产生的,并且即使火山引擎已被告知损失的可能性。
11.3. 用户理解并同意,在使用本软件及相关服务过程中,可能遇到不可抗力等因素(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行为、自然灾害、网络原因、黑客攻击、战争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出现不可抗力情况时,火山引擎将努力在第一时间及时修复,但因不可抗力给用户造成了损失,用户同意火山引擎不承担责任。
11.4. 您知悉并同意,本服务中经模型抽取、提炼形成的记忆、经验等内容可能存在不准确、不完整的情况,该等内容仅供您参考,您应对相关内容进行核验并自行判断,火山引擎不对您基于相关内容的决策和行为承担责任。
11.5. 用户在使用本软件及服务时,须自行承担如下来自火山引擎不可掌控的风险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引起的个人信息丢失、泄漏等风险;
(2)用户必须选择与所安装终端设备相匹配的软件版本,否则,由于软件与终端设备型号不相匹配所导致的任何问题或损害,均由用户自行承担;
(3)用户在使用本软件访问第三方网站时,因第三方网站及相关内容所可能导致的风险,由用户自行承担;
(4)用户发布的内容被他人转发、分享,因此等传播可能带来的风险和责任;
(5)由于无线网络信号不稳定、无线网络带宽小等原因,所引起的登录失败、资料同步不完整、页面打开速度慢等风险。
11.6. 用户阅读、理解并同意,本协议是在保障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保护他人合法权益,火山引擎在能力范围内尽最大的努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但并不保证火山引擎判断完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的判断一致,如因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已经理解并同意自行承担。
12. 协议修改
12.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化,或者因业务发展需要,火山引擎将在必要时对本协议的服务条款作出修改或变更。修改后的服务条款一经公布即有效替代原有服务条款。如果用户继续使用本软件服务,即视为用户已经接受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如果用户不接受修改后的服务条款,应当停止使用本软件服务。
13. 其他
13.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倘本协议之任何规定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的法律抵触而无效,则这些条款将尽可能接近本协议原条文意旨重新解析,且本协议其它规定仍应具有完整的效力及效果。
13.2. 本协议的签署地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若您与火山引擎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您同意应将争议提交至北京市海淀区法院管辖。
13.3. 本协议条款由本协议正文及所有火山引擎已经发布或将来可能发布的隐私政策、各项政策、规则、声明、通知、警示、提示、说明(以下简称“规则”)组成。火山引擎将以醒目的方式提供这些协议、规则供您查阅。一旦您开始使用本软件,则视为您同时接受该软件公示的所有相关协议、规则的约束。本协议条款部分内容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违法或无效的,不因此影响其他内容的效力。
13.4. 火山引擎保留权利在不影响您在本协议下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将本协议的部分或全部权利及义务转让给关联方或其他法律主体,或委托第三方提供本协议下部分或全部服务。在此情况下,本协议对受让方或受托方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
13.5. 双方承诺遵守本协议及本协议所适用的联合国、中国、美国以及其他国家出口管制法律法规。您承诺不会将火山引擎提供的服务用于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所禁止的用途。非经相关主管机关许可,您及您授权使用本服务的其他个人或实体不会通过本服务向所适用的出口管制法律禁止的实体或个人提供受控的技术、软件或服务。
13.6.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无效或不具有可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他条款仍应有效并具有约束力。
13.7.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及阅读而设,并不影响本协议中任何规定的含义或解释。
13.8. 您和火山引擎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火山引擎对用户的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担保或条件,双方之间亦不构成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3.9. 本协议的版权为火山引擎所有,火山引擎保留一切解释和修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