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S支持跨地域复制快照,便于您跨地域备份数据。当数据丢失或故障时,您可以通过备份的快照找回丢失的数据。本文介绍跨地域手动复制快照和自动复制快照的注意事项、操作步骤等内容。
说明
- 复制快照功能于北京时间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结束免费邀测并正式开启商业化计费。更多信息,请参见快照计费。
- 在进行跨地域复制快照时,将根据复制的快照容量进行计费。更多信息,请参见定价详情。
使用场景
- 当自然灾难、设备故障等灾难发生时,您可以使用复制的快照跨地域恢复业务系统,提高业务可靠性和保障能力。
- 您可以将本地数据复制至多个地域,满足相同业务多地域发布的需求,例如游戏行业多地域发行的需求。
复制快照时,系统支持复制源快照的标签。通过复制操作创建的快照将生成一个全新的快照 ID,其快照类型为复制而来。您可以在快照页面的列表中,查看快照类型字段,快速筛选和识别这些复制而来的快照。
注意事项
手动复制快照
EBS支持手动将快照复制到其他地域,用户需主动发起复制操作,且每次仅能复制一个快照。
说明
仅当快照状态为“可用”或“回滚中”时,方可执行复制操作。
- 在“云盘快照”页签下,单击目标快照右侧“操作”列下的“复制快照”。
- 在“复制快照”对话框,选择“目标地域”,输入“快照名称”,单击“确定”。
- 在“云盘快照”页签下,可以查看“快照状态”。当目标快照状态由为“创建中”变更为“可用”,且目标地域新增了复制的快照,说明复制快照成功。
说明
- 复制而来的新快照所属项目默认和源快照的项目保持一致。
- 复制快照时,无法设置描述,默认描述为自【某个地域】的快照【快照ID】复制而来,便于您找到源快照。
EBS不支持取消正在进行的复制操作,但是您可以删除复制而来的新快照,操作如下:
在“快照”页面顶部导航栏,选择快照复制的目标地域,单击目标快照操作列下的“...>删除快照”,在弹出的对话框,单击“确定”。
EBS支持创建快照复制策略,创建完成后,通过自动快照策略创建的快照将根据复制策略自动复制到指定的目标地域,实现数据的自动跨地域同步。
- 在“自动快照策略”页签,单击“创建策略”,在弹出的对话框中,设置策略参数。
- 以下介绍跨地域复制策略参数,关于自动快照策略其他参数的详细介绍,请参见创建自动快照策略。
相关操作
在“自动快照策略”页签,单击目标自动快照策略“操作”列下的“修改策略”,关闭“启用”按钮,单击“确定”,即可取消快照复制策略,后续将不再复制通过自动快照策略创建的快照。
在使用快照复制时,您必须同意并确认对该业务数据拥有完全的处置权限,并对数据传输行为承担全部责任。您需要确保您的数据传输符合所有适用法律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充分的数据安全保护技术和策略,履行获得个人明确同意、完成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和申报等法律义务。同时,您承诺您的业务数据不包含任何受适用法律限制、禁止传输或披露的内容。
如果您未遵守上述声明和保证,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如果由此导致火山引擎或其他关联公司遭受任何损失,您将负责赔偿。
数据跨境传输是指将特定司法管辖区(如中国大陆境内)运营、收集和产生的数据,通过网络等方式传输、存储至该管辖区以外的服务器或机构的过程。
当您使用云盘的“快照复制”跨地域数据同步功能时,只要您选择的源地域与目的地域分属于不同的主权国家或独立的司法管辖区,您的业务数据网络传输与异地存储行为即构成数据跨境传输。
这不仅限于从本国传输至国外,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典型场景:
- 跨主权国家传输:从中国大陆地域(如:北京)复制数据至海外地域(如:新加坡);或者在海外不同国家的地域之间(如:从美东地域复制至欧洲地域)进行数据同步。
- 跨独立司法管辖区传输:从中国大陆地域复制数据至中国香港或中国澳门等特别行政区地域。